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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亿元“币圈最大案子”背后,虚拟货币成为洗钱新渠道

imtoken钱包app安卓版 2023-01-18 16:17:20

(原标题:400亿元“币圈最大案子”背后,虚拟货币成跨境洗钱“新渠道”)

"是早期预防、监测还是及时阻断

在法律依据和实施方式方面

还有不足之处”

图片/图片虫创意

虚拟货币跨境洗钱形势严峻

记者/徐天

发表于《中国新闻周刊》2021.4.26期993

陈莉的丈夫因涉嫌集资诈骗,逃往澳大利亚,并指示陈莉将诈骗所得款项转移到海外。陈莉来案时,警方并不知道她是如何将大笔资金转给逃往海外的丈夫。警方检查了她的银行对账单,发现她几天前向陌生人汇了几十万元。逃亡时的重要资金来源,不可能无缘无故汇给无关人员。陈莉后来供认,这笔钱是寄给了两个比特币矿工,交换了钥匙,然后交给了​​她的丈夫。

此案发生在2018年,承办此案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法务部门率先遭遇虚拟货币洗钱。 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起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本案成为其中之一。相关负责人指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所得转化为境外法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中国通信行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火币大学校长于佳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2020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欺诈、网络攻击,都已经开始了一些。使用具有匿名性、复杂性和跨国性的虚拟货币进行犯罪。在国际上,恐怖组织也转向虚拟货币为其活动提供资金。

根据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发布的《2020年度虚拟货币反洗钱报告》,2020年中国不受监管的跨境虚拟货币价值将达到175亿美元,较2019年上升51% 并且仍在快速增长。洗钱“新渠道”的泛滥,给我国反洗钱机制带来了巨大挑战。

黑色和灰色生产瞄准虚拟货币

2020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价值超400亿元的备受瞩目的“币圈第一案”已经落幕。

两年多前,被告计划以区块链的概念打造PlusToken平台,声称该平台具有“智能狗搬砖”的功能,即可以在不同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套利同时交易,赚取差价,并承诺投资者每月10%至30%的利息。平台将根据线下开发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金额对会员进行排名,并根据等级分配相应的奖励和返现。 2019年6月,PlusToken平台被曝出提币困难。经警方核实,该平台不存在任何经营活动,也不具备“智能狗搬砖”功能。警方将此案描述为“使用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在线传销”。截至案发,PlusToken平台注册会员账户26个9.30000个,会员等级最高3293人,涉案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总价值超过400亿元。

利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进行传统犯罪已成为近年来的趋势。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随着区块链核心技术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公众对区块链领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种骗局层出不穷。以区块链概念包装的资金盘和杀猪盘是最新兴的。

PeckShield统计了2017年到2020年虚拟货币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比特币能跨国转吗,欺诈案件数量发生了显着变化。 2017 年和 2018 年,虚拟货币行业分别发生 3 起和 4 起欺诈案件。 2019 年,欺诈案件增加了四倍,达到 20 起。到 2020 年,案件激增至 151 起。

诈骗的激增与比特币的激增直接相关。欧克云链集团技术总监于志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牛市具有创造财富的作用。容易上当受骗。 PeckShield还指出,对于普通用户来说,虚拟货币的技术和参与门槛都比较高,给了投机者炮制各种骗局的可能。

2020年初,一位温州女子在某交友网站上认识了自称投资精英的杨某。杨赢得了女人的好感后,便开始请她在一个不知名的交易平台上帮忙购买比特币。货币。在杨某的指导下,该女子也在平台上购买了一批比特币,但取款时需要支付押金。女子陆续向平台支付了包括押金、激活金、比特币等在内的40.7万多元,女子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宰杀骗局,选择报警。江苏常州警方也破获了一起类似案件,在广东、福建、云南等地抓获了17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在全国近300个城市作案370余起,全部杀猪,涉案总额1.2亿元。

PeckShield 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20 年因欺诈案件造成的损失总计 3 美元1.3 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以投资的名义到正规交易平台用现金购买虚拟货币,然后诱骗对方将购买的虚拟货币转移到诈骗者指定的虚假平台或地址。一旦转移,虚拟货币将被洗钱团伙迅速处理或流入海外交易所,使得资金难以追回。欺诈安全事件已成为区块链世界最大的安全威胁。

除了“杀猪”,黑客攻击和勒索攻击也占了很大的份额。 2020年虚拟货币行业黑客事件170起,比2019年增长300%。

此外,随着银行体系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机制日趋严格,国际恐怖组织也开始转向虚拟货币进行融资。 2020年8月,美国查获并释放了一批由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ISIS)等恐怖组织拥有和使用的虚拟货币账户,价值超过200万美元。 PeckShield指出,账户地址资产与数十家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所交互,变现渠道遍布全球。

于佳宁指出,正是因为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复杂性和跨国特性,黑灰行业才开始转向这一领域作案。作为这些上游犯罪的“链条下游”,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对犯罪所得的黑币、黑钱进行洗钱也成为一种趋势。

更隐秘的资金方向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央行发行的虚拟货币洗钱的典型案例中,陈莉和丈夫选择这种方式进行洗钱是有一个非常真实的原因:绕过外汇管制。

洗钱案公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启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莉的丈夫从香港和澳大利亚逃亡时,陈莉多次带着丈夫一起银行卡打到300万元,老公拿着银行卡离开澳洲。出境后,提取现金涉及每人每年一定限额的外汇管制。于是,老公提出换虚拟货币。

陈莉丈夫因发行虚拟货币进行固定理财、自建模型、自控涨跌而被控集资诈骗罪。他已经有业内熟人,于是找了个“矿工”,拉着老婆进来,还成立了微信群。他负责谈判价格。 “矿工”同意后,陈莉汇了钱,“矿工”把钥匙交给了丈夫。在澳大利亚,他可以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澳元。

本案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娟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虽然虚拟货币洗钱是一种技术性、专业性的新方式,但其验证路径不同于传统的洗钱。归根结底,都是一样的,黑钱转出去,洗钱的钱又转回来。取证的难点在于踪迹比较难找,而且很有可能发生在国外。

朱启佳透露,本案资金流向非常隐蔽。要调查洗钱案件,通常需要跟踪资金流向。在这种情况下,好的一面的资金流动被中断了。陈莉将钱从银行账户转到“矿工”,而“矿工”的银行账户与陈莉的丈夫没有任何关系,不能构成完整的洗钱链条。如果不是陈莉的供述和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不会知道这笔钱已经兑换成比特币寄给了她的丈夫。

彭启瑾,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刑警大队四级中士。他经常参与欺诈和洗钱案件。去年遇到的一起虚拟货币洗钱案,也让他对如何分析资金流向有了新的认识。

本案的上游犯罪也是一起冒用虚拟货币的案件。 2020年2月末,谢某在网上遇到了一位理财投资老师,老师指导他在一个叫“币奇”的网站上投资比特币,并先后投资了310万元。后来老师说投资平台爆了,310万元亏了。谢某怀疑对方恶意操作,故意让自己赔钱,于是前来报案,并提供了嫌疑人经营的11个一级账户。

白云警方对一级账户进行渗透调查,获得与一级账户密切相关的12个二级账户。他们从受害人投入的资金中抽取了100万元,用于追踪和挖掘这些资金未来的去向。

彭启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00万元从一级账户汇到二级账户,从二级账户到五级账户,分拆、隐藏、转移, 综上所述,从五级到六级账户,从账户转出的资金从100万元变成了140万元,从六级到七级账户,资金增加了到900万元,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民警发现,二级至五级账户的持卡人相互关联,基本来自广东省某镇。警方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调查,发现了一个家庭式的洗钱“水屋”,多达20人,100多张银行卡。

张欣被捕后,警方从他的供词中得知,该团伙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张欣是一家数字交易平台的商家。 2020年2月,有人找到张欣,以市价买下他手中的Tether,转账100万元。这是从一级账户被骗的钱。在二级账户的过程中,骗子已成功将1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Tether。随后这笔钱从二级账户转到五级账户,张欣认为这笔钱很可能是“黑钱”,可能会被警方冻结,于是做出了“反冻结”的举动。 ”。

彭启瑾感叹,如果只追踪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警方不会知道他们实际上是用虚拟货币洗钱,更不会知道资金从主账户转移到了二级账户。账户最早,钱已转换为虚拟货币并返还给主要账户持有人。本金100万人民币到主账户,虚拟货币到主账户持有人,仅需6分钟。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闫立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实际上充分体现了虚拟货币的运行机制具有特别明显的去中心化特性。和虚拟性质。 、匿名、实时、不易篡改等特点,无需金融机构参与即可完成交易。去中心化使得追踪虚拟资产交易比中心化状态更困难,因为线索不易获得,完整的证据链极难收集;实时意味着洗钱的步骤可以以毫秒级的速度运行,在世界任何地方发起和完成,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几乎没有时间及时阻止以防止损失或负面影响。

张欣为主犯的洗钱“水屋”已落网,警方调查尚未结束。第 1 层账户的持有人是否是实施欺诈的人?张欣卖的Tether去哪儿了?许多问题仍有待回答。警方分析了11个一级账号的行为习惯后发现,这些一级账号仍然不是骗子,而是另一群从事洗钱、跑分的人。

基准测试是近年来的新事物。标杆平台是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等服务商等接口,非法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赌博、色情、诈骗等)的网络平台。润粉客就是在这些平台上注册账户,提供自己的支付宝、微信、银行码等支付渠道,为他人收款并转入指定账户,向他人收取佣金的人。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行动的深入,标杆平台也开始通过虚拟货币进行洗钱。彭启进介绍,上述案件中,被害人投资了“比奇”网站,充值时网站会自动、偷偷跳转到标杆平台。受害人充值的310万元并没有进入骗子的账户,而是直接进入了跑分平台的跑分账户。根据对标平台工作人员的指挥,这批资金是通过虚拟货币“洗白”的。

彭启瑾感慨地说,虚拟货币是黑钱的载体,对标平台是快车道,海外聊天软件是安全带,黑钱在这个过程中高速流通。 “我们开捷达警车追,能追吗?就算能追上,也有一些跑者来回跑了好几圈,如果我们追到这些跑者,我们能应付吗?”彭启瑾指出,非常有必要花时间和精力来讨论这种新的洗钱和指挥模式。

“天网”技术如何填补空白?

随着全国“破卡”行动的启动,越来越多的非法资金开始通过虚拟货币洗钱,国内资产也通过虚拟货币转移到海外。根据 PeckShield 对资金流向的测算,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比特币每月从国内交易所流出至国外 8.940,000 至 16.690,000 不等。等待。 “破卡”行动生效后,去年11月和12月,比特币流出量分别达到23.170,000和25.410,000,较之前的峰值增加近100,000。 40%。

还出现并使用了更复杂的虚拟货币洗钱模式。于佳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西方研究人员总结了典型的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三个阶段:放置、培育和整合。在投放阶段,不法分子购买虚拟货币,将非法资金注入渠道进行“清洗”;在培育阶段,洗钱者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进行多层次复杂的交易,从而伪装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或者通过虚拟货币的“混币”技术,将虚拟货币“洗”混入“混水池”,掩盖原源;一些虚拟货币基本不受限制,相对安全。这时候,他们只需要提现虚拟货币,就基本完成了洗钱操作。

作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保护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如何避免平台被不法分子利用,是各平台自成立以来都面临的挑战。

于志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初,交易平台和各家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推出了KYC政策,即Know your customer 账户持有人的身份审核,即要求个人提供开户时提供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以最大限度保证账户背后有活人、可接触的人。洗钱政策的基石。

近年来,除KYC外,更多的反欺诈和反洗钱措施开始出现。一是风险隔离期政策。对于平台认定的部分风险用户,提现必须经过T+1天的风险隔离期,即其他用户在T日提现,此类风险用户需要在T+1日提现这对于急于转移资金,甚至不再愿意在平台提现的洗钱者来说,增加了洗钱的难度。此外,平台建立了大额交易人工审核机制。火币集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已经实现了识别和拦截疑似生猪屠宰受害者的技术。对于被认定直接参与或协助洗钱等犯罪行为的用户,火币将直接永久限制用户账户及关联账户的所有功能。

在过去的一两年里,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区块链安全公司也推出了更为活跃的链上资产追踪系统。 Chain集团推出“链上天眼”,PeckShield推出coinholmes系统。这些系统可以获得链上的资金流向。

以“链上天眼”为例,于志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链上监控功能分为“地址监控”和“交易监控”。前者可以监控某些地址,后者可以用来监控交易中涉及的资金。地址监控,通过对互联网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检测出一批与暗网、帮派诈骗等犯罪相关的虚拟货币地址,一旦这些地址的虚拟货币被转移,系统就会感知到并在链上跟踪它。追踪涉及到交易监控功能,每一个资金流向的地址都可以被追踪和恢复。对于监控系统来说,最好的结果是资产最终流入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账户地址。一般来说,只要平台做了严格的KYC认证,账号和人就可以联动,警方可以立即找到嫌疑人。最坏的结果是资产流入新开的地址。在此之前,只有一两个交易数据。很难确定帐户的性质以及背后的人。

于志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区块链技术的匿名特性注定难以从地址到人进行追踪。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越来越普及,支付场景越来越丰富,可以通过支付习惯来推断地址背后的人。目前,这些链上资产追踪系统已帮助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了多项反欺诈、反洗钱工作,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

反洗钱机制面临巨大挑战

虚拟货币交易是跨国的,对于洗钱团伙及其上游犯罪来说,全链条打击一直是个难题。彭启瑾所在的白云警方在抓获了7名跑者和“搬砖工”后,无法继续对跑者平台的管理人员和造假公司进行查处。没有其他原因。标杆平台和欺诈公司都在菲律宾。

于佳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地选择在法规较宽松或不受监管的司法管辖区租用服务器、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或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实施虚拟货币犯罪,使国家的反洗钱和金融监管不力,以双重犯罪为主的国际司法协助和引渡也无效。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对反洗钱案件至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研究中心主任石延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都对反洗钱国际合作作出了规定。 充分发挥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情报交流,特别是与各国执法、金融部门的交流。此外,还需在承认被请求方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加强境外资产追回合作。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在加强对虚拟货币洗钱的监管中,不能回避的一件事就是对虚拟货币及其交易平台的监管。正如金融机构内部会有反洗钱机制一样,虚拟货币平台也应该建立反洗钱机制,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这在国内是目前缺乏的。

但石亚男指出,此类平台没有相应的“支付业务牌照”,既不是金融机构比特币能跨国转吗,也不是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什么样的反洗钱规定,应当履行什么样的反洗钱义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现有的监管体系。 2017年,监管部门下令国内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限期关闭,停止新用户注册。但是,众所周知,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服务器设在海外,但可以在国内登录,仅凭中国的平台交易禁令并不能阻止虚拟货币市场的运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炳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刀切的鸵鸟政策显然是行不通的。虚拟货币诞生至今仅十余年,发展速度远快于传统金融行业。监管部门要转变心态,正视现实,逐步摸索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监管方案。

赵秉豪指出,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由人民银行牵头,但传统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权力体系有时是区块链技术下金融创新无法企及的。石亚男也认为,人民银行有反洗钱局,但反洗钱局只能对已取得牌照的机构进行监管,仅通过监管金融机构无法解决虚拟货币洗钱问题或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局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级别较低。公安、海关、网信办等多部委沟通协调困难。洗钱恰恰是涉及各个行业的事情。此外,反洗钱局“没有牙齿”。发现可疑线索后,需要依靠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反洗钱局能做的工作非常有限。

在石延安看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不太可能被纳入我国金融机构或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因此,可以考虑将反洗钱局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成为国务院下属机构。

“无论是早期预防、监测,还是及时阻断,在法律依据和实施手段上都存在不足。”严立新指出。更大的挑战也出现了,赵炳浩指出,“去年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火了,没有运营商,没有KYC认证,这大概是虚拟货币走的必然路径。但对于全球的监管者来说,每个人都远未准备好。”

(本文提及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